太湖明珠网站工作人员奖金考核暂行规定
(技术部 2010年4月修改稿)
1、 总则
第一条,太湖明珠网站在局集团统一的相关薪金收入规定下,按照同岗同酬的原则确定各个不同的岗位收入总额标准。在局集团明确的总额范围内,对网站的员工的相关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测,上下浮动奖金收入。
第二条,本规定所考核的收入包括双月奖、半年奖以及年终奖。
第三条,本规定仅适用网站技术部门。
二、考核范围及内容
第四条,本考核规定主要涉及员工的工作态度、工作绩效二个方面。总分为100分。
第五条,工作态度满分10分。主要包括日常作息考勤。评分标准为:
1, 遵守单位及部门的作息制度得10分;
2, 临时突发性病事假1天扣1分;
3, 旷工1天扣5分;
4, 休假、婚假、丧假不5, 扣分;
第六条,工作绩效满分80分。评分标准为:
1,完成网站及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得基本分65分;
2,实际分数按当月员工工作量考核汇总表完成工作(成交总价/成本总价)*基本分。(工作量考核汇总表 见附件举例说明)
3,当月工作产生良好影响,受上级主管部门表扬或在外获奖项荣誉的,可奖励1-5分。
4,自发性的新技术研发及新内容策划按实际效果酌情加1-10分;
6, 加班(值班)1天加1分;
第八条,其它项满分10分。主要是关于贯彻局集团的各种学习、创建、卫生检查以及相关的活动。评分标准:
1,全月无过失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得满分10分。
2,局集团会议无故缺席、相关工作未完成每项扣1分。
3,工作考评中给单位产生扣分处罚等因素的责任人扣1-2分。
说明:以上5-8条,扣分与奖励分之后的总分不得超过各项的满分值。
三、考核标准及执行
第九条,月奖由分管领导和部门主任对每个员工按上述规定进行打分评测,并注明扣分加分理由,接受员工的咨询;
第十条,员工奖金上下浮动范围为每月300元。分以下几级进行评测:
1、满分100分为优秀,月奖金可向上浮动200-300元;
2、90分-99分为良好,月奖金可向上浮动50-200元;
3,80分-89分为较好,月奖金可以足额发放;
4,70分-79分为一般,月奖金可以下浮50-200元;
5,60分一69分为较差,月奖金可以下浮200-300元;
6,60分以下停发奖金,进行停岗教育。
第十一条,员工半年奖及年终奖参照全年相关月份的评分标准同比例考核;
第十二条,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
太湖明珠网站
2010-4-15